海外律師的客戶在中國有遺產或離婚案,中國這一段怎麼辦?

中國這一段的法律意見和手續,交給在中國內地執業的律師辦。張紅軍是廈門的執業律師,1998 年起執業,與中國內地以外的律師合作,處理他們客戶在中國的遺產、房產和婚姻家事案件:就中國法提供意見,起草客戶在境外簽署的文件,並在中國辦理公證、登記、銀行和法院程序。外國法和中國內地以外的程序,仍由當地律師負責。

中國律師能替海外律師做哪些事?

為什麼要找在中國執業的律師?

外國律師事務所的駐華代表機構不能辦理中國法律事務,可以代表外國當事人委託中國律師事務所辦理(《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》第15條)。

到法院打官司,外國當事人要委託律師的,必須委託中國律師(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74條)。當事人本國的律師,只能以非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(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526條)。

在中國的遺產,適用哪國法律?

沒有遺囑時,在中國的房產和土地由誰繼承,適用中國法,不論被繼承人是哪國人、住在哪裡;存款這類動產,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的法律(《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》第31條)。遺囑、遺產管理和無人繼承的遺產各有規則,見適用哪國法律;中國法的繼承順序見法定繼承人與繼承順序。

合作怎麼進行?

  1. 寄一段簡要說明,寫明你的客戶和其他相關人的姓名,例如其他繼承人或配偶。先做利益衝突檢查。
  2. 一個工作日內回覆(北京時間;週末和中國法定假日順延),可以用英文。
  3. 開始工作前,以書面確定工作範圍、收費,以及委託關係與誰建立。收費是固定價或分階段收費。
  4. 利益衝突檢查之後,才請你提供文件,並說明怎麼發送。

介紹費與保密

你轉介來的案件,我們不支付介紹費。中國法律禁止律師以支付介紹費的方式承攬業務(《律師法》第29條)。

中國律師對執業中知悉的、委託人和其他人不願洩露的情況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(《律師法》第41條)。

她辦過的案件

包括繼承人分住澳洲和加拿大的一份遺產,以調解結案;一位香港居民繼承內地一套房的份額,以公證方式完成,沒有打官司;以及親屬之間分割祖屋。已刪去姓名、地點、日期和金額,詳見代表案件。

海外律師常問的問題

客戶可以全程不回中國嗎?

經公證處辦理的繼承,多數可以:委託書和聲明書在境外簽署,中國這邊由律師代為辦理。在中國法院打離婚官司,即使委託了律師,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;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,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(《民事訴訟法》第65條)。

意見是書面的、用英文嗎?

是。如果境外的法院或機關要求特定格式,請在第一封信裡說明,開始工作前先把格式商定好。

她能在香港、澳門或台灣辦案嗎?

不能,她在中國內地執業。香港和台灣的判決,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,收費見法院申請程序。

你的客戶在中國有遺產、房產或家事案件的,寫幾句話,寫明客戶和其他相關人的姓名。會先做利益衝突檢查。工作和付款怎麼安排,見合作方式。

先寄一段簡要說明

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