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在海外的繼承人,在中國辦繼承要準備哪些文件?
公證處辦繼承公證,要繼承人交死亡證明、每位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、身分證件、財產權屬憑證,有遺囑的還要交遺囑;不能親自到場的,還要交經過公證的委託書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。在中國內地以外形成的文件,先在當地公證,再辦附加證明書(俗稱海牙認證);所在國不是公約締約國的,改辦領事認證。香港、澳門、台灣的文件,各有自己的辦法。
張紅軍律師在廈門執業,1998 年起執業,2012 年起專注婚姻家事與繼承。這一頁只講文件。從在國外簽字到房子過戶的整條路,看住在海外,怎麼繼承在中國的房產。
公證處要哪些文件?
公證處按中國公證協會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的清單收材料。
| 文件 | 哪些算數 | 人在海外怎麼取得 |
|---|---|---|
| 死亡證明 | 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;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,或註明死亡日期的註銷戶口證明;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;死亡公證書(第3條)。 | 在國內過世:當地醫院或公安機關。在國外過世:當地的死亡證明,再辦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。 |
| 親屬關係證明 | 婚姻登記、收養登記證明,出生醫學證明,公證書;或者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、基層人民政府、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)。 | 在居住國的公證機關辦公證書,證明你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,再辦認證或附加證明書(外交部領事司1980年覆函第一條)。 |
| 已過世的其他繼承人 | 他的死亡證明,以及他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第(四)項)。 | 同上,每個人都要。 |
| 身分證件 | 每位申請人的身分證件(第3條第(一)項)。 | 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。 |
| 財產權屬憑證 | 記名財產的權屬憑證原件,例如不動產權證書(第3條第(五)項)。 | 通常在國內家人手上。 |
| 遺囑和夫妻財產約定 | 全部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原件;被繼承人生前和配偶的書面財產約定(第3條第(六)、(七)項)。 | 放在哪裡就去哪裡拿。每一份都請告訴我們,舊的也算。 |
| 你要簽的文件 | 委託他人代辦的,交經過公證的委託書(第3條第(九)項);放棄繼承的,交放棄繼承聲明書(第3條第(八)項)。 | 在你住的地方簽。看委託書和聲明書要寫什麼。 |
找不到某份證明怎麼辦?有合理理由交不出死亡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的,可以交兩件以上足以證明的其他材料(第4條)。公證處會向出具材料的單位或個人核實,這些材料要能互相印證(第7條)。權屬憑證原件交不出的,改交發證部門出具的其他證明(第4條)。
親屬關係證明,公證處都會向出具證明的單位核實(第6條)。出證單位已經撤併、或者很難聯繫上,進度就會慢下來。
哪些文件要辦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?
在中國內地以外形成的文件,要先經過證明手續,國內的機構才會採用。2023 年 11 月 7 日起,其他締約國的公文書送中國內地使用,只需辦該國的附加證明書,不必再辦領事認證(外交部公告)。
附加證明書是一頁證明,確認文件上的簽名、簽署人的身分和印章(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第5條)。文件內容是否屬實,它不管。
- 政府發的證件,例如出生、結婚、死亡證明,本身就是公文書,附加證明書直接加在證件上(第1條)。
- 你自己簽的文件,例如委託書,要經過公證員出證才算公文書。所以先在當地公證員面前簽,附加證明書再加在公證書上(第1條)。
- 非締約國,例如馬來西亞、阿聯酋,都不在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締約國表上。這些國家的文件,先在當地公證,經該國外交部認證,再由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辦領事認證(外交部領事司1980年覆函第一條)。
- 先查你所在國的生效日期。公約不一定在中國和每個締約國之間都適用;也有國家是後來才加入的,例如泰國要到 2027 年 2 月 28 日才生效(締約國表)。
在中國內地出具的文件,不用辦這些手續。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是按中國法律辦的(《公證法》第45條),也不用。
在香港、澳門、台灣簽的文件怎麼辦?
在港澳台簽、拿到內地用的文件,各有自己的制度,不走附加證明書。
- 香港:由中國委託公證人出證。委託公證人是司法部考核後委託的香港律師;出具的文書要經中國法律服務(香港)有限公司審核、加章轉遞(《中國委託公證人(香港)管理辦法》第2條、第5條)。司法部把這定為香港居民回內地辦事所需公證書一定要走的程序(司發通〔2003〕128號第一部分)。
- 澳門:司法部也委託澳門律師擔任中國委託公證人(澳門)。他們出具、發往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,由中國法律服務(澳門)公司核驗(司辦通〔2019〕51號第二部分)。
- 台灣:在台灣辦公證,再由海峽交流基金會把公證書副本寄給大陸的公證員協會,方便這邊查證(《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》第一、二項)。寄送副本的範圍,包括繼承、收養、婚姻、出生、死亡、委託、扶養親屬及財產權利證明等公證書(第二項)。
台灣的公證書還有一點要留意:司法部要求大陸各公證員協會,對寫有特定國籍、地域字樣的公證書副本,予以退回、不予採用(司發通〔2001〕111號第二條)。所以張律師會及早看過台灣公證書的用語。
我是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,有沒有別的辦法?
有。中國駐外使領館可以辦理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45條)。2023 年 6 月 1 日起,駐外使領館全面推出與國內公證機構合作的海外遠程視頻公證,服務居住海外、要辦涉及人身關係和重大財產權益公證的中國公民(外交部通知)。各館受理哪些事項不一樣,預約前先看當地使領館的公告。
回國探親時,也可以在你所在城市的公證處簽委託書,因為涉及不動產的委託,可以向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申請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25條)。
委託書和聲明書要寫什麼?
書面委託書要寫明代理人、代理事項、權限和期限,由你簽名(《民法典》第165條)。辦繼承的代理事項,通常從申請繼承公證一直寫到辦理不動產登記。漏寫一項,就得重簽。
繼承公證可以委託別人代辦;只有遺囑、生存、收養關係等事項,要由本人辦理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26條)。
要放棄繼承的,應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表示;沒有表示的,視為接受繼承(《民法典》第1124條)。放棄繼承的聲明要本人在公證員面前作出;不能到受理繼承公證的公證處的,聲明書要經過公證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17條)。怎麼選、有什麼後果,看人在海外,怎麼放棄繼承。
委託書和聲明書我們用中英雙語起草,附上你所在國家的簽署步驟。國外的公證員和國內的經辦機構看的是同一份文字,這兩份就不用另外翻譯。
文件要翻譯成中文嗎?
交給中國法院的外文材料,要同時交中文翻譯件(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525條)。公證處自己出具的公證書,用的是全國通用的文字(《公證程序規則》第43條)。
有些中國使領館辦領事認證時,也有語言要求。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收中文或英文的文書,馬來文或其他語言的要附中文譯文(該館的辦理領事認證須知)。花錢翻譯之前,張律師會先問清楚公證處或登記機構接受哪一種譯文。
文件最常卡在哪裡?
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,或者拒絕補充的,公證處不予辦理(《公證法》第31條第(六)項)。寄出之前,先查下面三處:
- 公證員沒有見證簽字。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要求,聲明書、委託書、財產繼承或放棄這類文書,申請人本人要親自在公證員面前簽名,公證詞要寫明公證員見證簽署。只證明影本和原件相符的公證書,達不到這個要求。
- 姓名對不上。公證處要審查當事人的身分是否屬實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5條)。婚後改的姓、不一樣的英文拼法、以前用過的中文名字,都要先證明是同一個人,才辦得下去。
- 漏了在被繼承人之後過世的繼承人。他的死亡證明和他自己的繼承人,都要放進材料(第3條第(四)項)。
想開始的話,先寫幾行字給我們:誰過世了、房子在哪個城市、有哪些繼承人、各住在哪個國家。我們先做利益衝突檢查。護照影本和各種證書先不要寄,之後會告訴你怎麼安全地寄。
打官司的話,文件要求一樣嗎?
法院有自己的證據規則。在中國領域外形成、涉及身分關係的證據,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,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,或者履行中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規定的證明手續(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》第16條)。繼承人之間一有爭議,公證就辦不下去(《公證法》第31條第(四)項);之後怎麼走,看家人為遺產起爭議,打官司會怎麼走。
代表案件
已刪去姓名、地點、日期和金額。以下只說明工作類型,不代表任何結果承諾。
香港居民繼承內地一套房的份額
被繼承人是菲律賓華人,在內地一套房產中有份額;女兒是香港居民,委託張律師代辦繼承。最後以公證方式完成繼承,沒有打官司。
收費
| 服務 | 收費 |
|---|---|
| 境外委託書、聲明書(中英雙語,附你所在國家的簽署步驟),第一位繼承人 | USD 650 |
| 同一案每增一位繼承人 | USD 250 |
| 代辦繼承公證(一份遺產、三位繼承人以內) | USD 3,500 起 |
| 繼承公證每增一位繼承人 | USD 500 |
| 海外繼承人書面評估(含每位繼承人的文件清單) | USD 1,950 |
| 60 分鐘繼承諮詢 | USD 500 |
公證費、附加證明書、領事認證和翻譯的費用,按實際發生計。看收費和付款方式。
文件常見問題
有了附加證明書,還要公證嗎?
你自己簽的文件,例如委託書,還是要先在當地公證員面前簽,因為附加證明書確認的是公證書上的簽名和印章(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第1條、第5條)。
文件可以寄掃描件嗎?
權屬憑證、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,公證處要原件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,這幾樣要寄正本。掃描件可以先給張律師看,原件寄出前先把關。
父母在國外過世,用哪一份死亡證明?
用過世所在國的死亡證明,再辦該國的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。父母在國內還有戶口的,註明死亡日期的註銷戶口證明也在公證處的清單上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。
我有香港身分證,但住在澳洲,走哪一條路?
在澳洲簽的,就找澳洲的公證人公證,再辦澳洲的附加證明書,因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只證明發生在香港的法律行為、事實和文書(《中國委託公證人(香港)管理辦法》第3條)。
國內的兄弟姐妹也要交文件嗎?
要。兩個以上繼承人繼承同一份遺產的,要共同向一個公證處申請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2條),公證處要掌握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和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第(三)項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