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在海外的繼承人,在中國辦繼承要準備哪些文件?

公證處辦繼承公證,要繼承人交死亡證明、每位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、身分證件、財產權屬憑證,有遺囑的還要交遺囑;不能親自到場的,還要交經過公證的委託書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。在中國內地以外形成的文件,先在當地公證,再辦附加證明書(俗稱海牙認證);所在國不是公約締約國的,改辦領事認證。香港、澳門、台灣的文件,各有自己的辦法。

張紅軍律師在廈門執業,1998 年起執業,2012 年起專注婚姻家事與繼承。這一頁只講文件。從在國外簽字到房子過戶的整條路,看住在海外,怎麼繼承在中國的房產。

公證處要哪些文件?

公證處按中國公證協會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的清單收材料。

文件哪些算數人在海外怎麼取得
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;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,或註明死亡日期的註銷戶口證明;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;死亡公證書(第3條)。在國內過世:當地醫院或公安機關。在國外過世:當地的死亡證明,再辦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。
親屬關係證明婚姻登記、收養登記證明,出生醫學證明,公證書;或者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、基層人民政府、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)。在居住國的公證機關辦公證書,證明你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,再辦認證或附加證明書(外交部領事司1980年覆函第一條)。
已過世的其他繼承人他的死亡證明,以及他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第(四)項)。同上,每個人都要。
身分證件每位申請人的身分證件(第3條第(一)項)。護照或其他身分證件。
財產權屬憑證記名財產的權屬憑證原件,例如不動產權證書(第3條第(五)項)。通常在國內家人手上。
遺囑和夫妻財產約定全部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原件;被繼承人生前和配偶的書面財產約定(第3條第(六)、(七)項)。放在哪裡就去哪裡拿。每一份都請告訴我們,舊的也算。
你要簽的文件委託他人代辦的,交經過公證的委託書(第3條第(九)項);放棄繼承的,交放棄繼承聲明書(第3條第(八)項)。在你住的地方簽。看委託書和聲明書要寫什麼。

找不到某份證明怎麼辦?有合理理由交不出死亡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的,可以交兩件以上足以證明的其他材料(第4條)。公證處會向出具材料的單位或個人核實,這些材料要能互相印證(第7條)。權屬憑證原件交不出的,改交發證部門出具的其他證明(第4條)。

親屬關係證明,公證處都會向出具證明的單位核實(第6條)。出證單位已經撤併、或者很難聯繫上,進度就會慢下來。

哪些文件要辦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?

在中國內地以外形成的文件,要先經過證明手續,國內的機構才會採用。2023 年 11 月 7 日起,其他締約國的公文書送中國內地使用,只需辦該國的附加證明書,不必再辦領事認證(外交部公告)。

附加證明書是一頁證明,確認文件上的簽名、簽署人的身分和印章(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第5條)。文件內容是否屬實,它不管。

在中國內地出具的文件,不用辦這些手續。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是按中國法律辦的(《公證法》第45條),也不用。

在香港、澳門、台灣簽的文件怎麼辦?

在港澳台簽、拿到內地用的文件,各有自己的制度,不走附加證明書。

台灣的公證書還有一點要留意:司法部要求大陸各公證員協會,對寫有特定國籍、地域字樣的公證書副本,予以退回、不予採用(司發通〔2001〕111號第二條)。所以張律師會及早看過台灣公證書的用語。

我是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,有沒有別的辦法?

有。中國駐外使領館可以辦理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45條)。2023 年 6 月 1 日起,駐外使領館全面推出與國內公證機構合作的海外遠程視頻公證,服務居住海外、要辦涉及人身關係和重大財產權益公證的中國公民(外交部通知)。各館受理哪些事項不一樣,預約前先看當地使領館的公告。

回國探親時,也可以在你所在城市的公證處簽委託書,因為涉及不動產的委託,可以向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申請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25條)。

委託書和聲明書要寫什麼?

書面委託書要寫明代理人、代理事項、權限和期限,由你簽名(《民法典》第165條)。辦繼承的代理事項,通常從申請繼承公證一直寫到辦理不動產登記。漏寫一項,就得重簽。

繼承公證可以委託別人代辦;只有遺囑、生存、收養關係等事項,要由本人辦理公證(《公證法》第26條)。

要放棄繼承的,應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表示;沒有表示的,視為接受繼承(《民法典》第1124條)。放棄繼承的聲明要本人在公證員面前作出;不能到受理繼承公證的公證處的,聲明書要經過公證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17條)。怎麼選、有什麼後果,看人在海外,怎麼放棄繼承。

委託書和聲明書我們用中英雙語起草,附上你所在國家的簽署步驟。國外的公證員和國內的經辦機構看的是同一份文字,這兩份就不用另外翻譯。

文件要翻譯成中文嗎?

交給中國法院的外文材料,要同時交中文翻譯件(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525條)。公證處自己出具的公證書,用的是全國通用的文字(《公證程序規則》第43條)。

有些中國使領館辦領事認證時,也有語言要求。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收中文或英文的文書,馬來文或其他語言的要附中文譯文(該館的辦理領事認證須知)。花錢翻譯之前,張律師會先問清楚公證處或登記機構接受哪一種譯文。

文件最常卡在哪裡?

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,或者拒絕補充的,公證處不予辦理(《公證法》第31條第(六)項)。寄出之前,先查下面三處:

想開始的話,先寫幾行字給我們:誰過世了、房子在哪個城市、有哪些繼承人、各住在哪個國家。我們先做利益衝突檢查。護照影本和各種證書先不要寄,之後會告訴你怎麼安全地寄。

打官司的話,文件要求一樣嗎?

法院有自己的證據規則。在中國領域外形成、涉及身分關係的證據,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,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,或者履行中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規定的證明手續(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》第16條)。繼承人之間一有爭議,公證就辦不下去(《公證法》第31條第(四)項);之後怎麼走,看家人為遺產起爭議,打官司會怎麼走。

代表案件

已刪去姓名、地點、日期和金額。以下只說明工作類型,不代表任何結果承諾。

香港居民繼承內地一套房的份額

被繼承人是菲律賓華人,在內地一套房產中有份額;女兒是香港居民,委託張律師代辦繼承。最後以公證方式完成繼承,沒有打官司。

收費

服務收費
境外委託書、聲明書(中英雙語,附你所在國家的簽署步驟),第一位繼承人USD 650
同一案每增一位繼承人USD 250
代辦繼承公證(一份遺產、三位繼承人以內)USD 3,500 起
繼承公證每增一位繼承人USD 500
海外繼承人書面評估(含每位繼承人的文件清單)USD 1,950
60 分鐘繼承諮詢USD 500

公證費、附加證明書、領事認證和翻譯的費用,按實際發生計。看收費和付款方式。

文件常見問題

有了附加證明書,還要公證嗎?

你自己簽的文件,例如委託書,還是要先在當地公證員面前簽,因為附加證明書確認的是公證書上的簽名和印章(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第1條、第5條)。

文件可以寄掃描件嗎?

權屬憑證、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,公證處要原件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,這幾樣要寄正本。掃描件可以先給張律師看,原件寄出前先把關。

父母在國外過世,用哪一份死亡證明?

用過世所在國的死亡證明,再辦該國的附加證明書或領事認證。父母在國內還有戶口的,註明死亡日期的註銷戶口證明也在公證處的清單上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3條)。

我有香港身分證,但住在澳洲,走哪一條路?

在澳洲簽的,就找澳洲的公證人公證,再辦澳洲的附加證明書,因為中國委託公證人只證明發生在香港的法律行為、事實和文書(《中國委託公證人(香港)管理辦法》第3條)。

國內的兄弟姐妹也要交文件嗎?

要。兩個以上繼承人繼承同一份遺產的,要共同向一個公證處申請(《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》第2條),公證處要掌握全部法定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和親屬關係證明(第3條第(三)項)。

先寄一段簡要說明